觉公簋试读
颁发于2009年-9月-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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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】王泽文(中国社会学习院 汗青学习所)
申明:
原文發表在《甲骨文與富商史》新一輯(線裝書局2008年,第227至238頁),現節選部份內容。
内容撮要:
对于公簋“唯王廿又八祀”所属王世。综合《左传》、《竹书编年》、《元和姓纂》等传世文献对晋国初期汗青的记录和宜侯夨簋、荣簋、
簋、天马—曲村遗迹M6127、灵台白草坡M1等墓葬、青铜器、金文资料,偏向于将其置于康王世的定见。
对于铭文中的“唐伯”。连系《史记》、《左传》等传世文献记录以为,是燮父在其迁晋之前的称呼,与其排行有关,不是指公侯伯子男的“伯”,不宜懂得为爵称。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资料中的触及周后辈受封诸侯的一些伯、仲、叔、季的称呼,与大家的排行有关,是周封建其后辈所用的一套特定称呼(首要在西周初及西周初期)。公的称呼,能够是因循前代“旧爵”。“唐叔虞”的“唐叔”也应是号。北赵晋侯坟场M114所出叔夨方鼎中的“叔夨”,是称呼加名。文中还附带说起铭文中“妻”字的用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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